1.【本案以有收到本府100年12月8日府機教體字第1002302315號函之本縣國中為主】 2.【與會人員請攜帶學校校安通報帳號與密碼及春暉承辦人使用者操作手冊與會】
主旨:有關「教育部藥物濫用學生個案輔導追蹤管理系統及補建資料作業」研習,請 貴校務必派員與會,並惠准予公假登記,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100年12月20日府教體字第1000414047號函、教育部100年12月5日臺軍(二)字第100021854B號函及本府100年12月8日府機教體字第1002302315號函辦理。 二、為利 貴校操作教育部「藥物濫用學生個案輔導追蹤管理系統」及補建資料作業,本縣學生校外生活輔導委員會辦理本縣各校春暉專案業務承辦人作業講習。 三、講習時間:100年12月22日(星期四)上午0900時。 四、講習地點:國立斗六家商電腦教室(斗六市成功路120號)。 五、參加人員:生教組長或學務主任。 六、參加人員請至教育部校安中心(http://csrc.edu.tw)-左下方相關網站-LINKS-藥物濫用學生個案輔導管理系統,下載「春暉承辦人使用者操作手冊」(帳號及密碼:D+學校校安帳號,例如:DC13U099),以利作業講習時參閱。 七、密碼輸入錯誤達3次,系統將會鎖碼;如有學校遭鎖碼,需以傳真方式請教育部承辦人解碼。(承辦人:胡菊芬教官,傳真:02-33437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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