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5/08 雲林縣97年度「春暉專案」國民中小學實施計畫
 

雲林縣97年度「春暉專案」國民中小學實施計畫   


壹、依據:


    1. 教育部96學年度「春暉專案」實施計畫。


    2. 教育部961029台軍字第0960137415號函。


貳、目的:


為防制學生藥物濫用、消除菸害、拒絕酗酒、禁止嚼食檳榔及推動愛滋病防治教育,維護學生健康,促進身心正常發展。


參、指導單位:教育部。


肆、主辦單位:雲林縣政府教育處。


伍、承辦單位:雲林縣反毒資源中心(縣立崇德國民中學)。


陸、協辦單位:雲林縣校外會。


 


柒、實施對象:本縣公私立國民中小學校教職員及學生。


捌、策略及目標(三級預防)


  一、一級預防(教育宣導)


  ()策略:減少危險因子,增加保護因子。


  ()目標:健康學習、適性發展、拒絕藥物濫用、吸菸、酗酒、嚼食檳榔等偏差行為並預防愛滋感染。


  二、二級預防(清查輔導)


  ()策略:發現行為偏差學生,實施介入輔導方案。


  ()目標:早期發現,早期介入,預防有害物質成癮,避免危害擴大。


  三、三級預防(矯正戒治)


  ()策略:結合衛生醫療資源,協助矯正戒治。


  ()目標:降低危害、有效戒治、預防再用。


玖、實施要領:


  一、教育宣導:


()以「春暉專案」為主題,結合民間、公益團體、政府及社區資源辦理相關巡迴講座、多元宣導活動,增進學生、社區民眾正確認知,共同營造健康的生活與學習環境。


()加強「藥物濫用」、「吸菸」、「酗酒」、「嚼食檳榔」、「愛滋病」等各項危害認知教育,配合課程教學、輔教活動及文宣資料,使學生具備評估影響、拒絕危害等能力,要求教師於教學課程中落實執行,加強教育宣導。


()持續辦理學校教職員生「春暉專案」相關研習及宣導,強化國中小執行宣教、輔導等工作成員知能。


 ()建構「春暉專案」網頁,並經常更新,藉由各項新知交流,增進網站宣導功效。


   二、清查輔導:


()國中小教師、訓輔人員,應主動連繫學生家長及觀護人,經常關心學生上課、生活作息及交友情形,尤須注意網路交友、校外同儕團體(如八家將、幫派、舞團)等,從中瞭解學生有無藥物濫用、吸菸、酗酒、嚼食檳榔或身體不適等異常狀況,以便及早預防與介入處理。


()透過觀察、晤談、認知問卷及篩檢等方式,發現及掌握學生有「春暉專案」防制重點之行為時,應建立輔導名冊實施介入方案,避免危害擴大。


()國中小應建立「春暉專案」任務推動小組,落實各項重點防制()責任分工,並結合訓輔、導師、家長及衛生醫療專責人員組成專案輔導小組,強化二級預防工作。


()學校經清查發現輔導對象應即成立專案輔導小組,訂定輔導計畫與期程(3個月為1個輔導期),定期召開會議檢討成效並詳實紀錄輔導情形,必要時得請專業民間、公益團體及專業單位、人員提供諮詢服務。


()發現感染愛滋病(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之學生,應即密報教育部,並限期輔導至本縣衛生局及醫療院所檢驗治療(逾期未接受檢查者,應強制為之),期間尤應特重保密措施,並應以更大之愛心與關懷,審慎輔導,不得以開除、退學、轉學、記過等方式處理。(「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四條、教育部「國中小防治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處理要點」)


   三、矯正戒治:


()經學校(二級預防)輔導仍無法改變偏差行為之學生,除法有明訂強制執行外,應徵得家長同意後轉介專業衛生醫療機構實施矯正與戒治。


()個案轉介實施矯正與戒治後,學校專案輔導小組仍應持續關懷並與衛生醫療單位保持聯繫,定期追蹤戒治情形。


拾、實施方式:


一、縣府執行要項:


()依權責督導國中小推動「春暉專案」各項防制()工作,並納入「健康與體育」課程施教。


()辦理春暉工作績優學校遴選


()督導各校辦理沿海地區高關懷學生家庭活動


()督導國中小執行成效,結合校外會春暉專案年度評鑑項目考評。


二、國民中、小學執行要項:


()每學年度依據上級訂頒「春暉專案」實施計畫,結合學校特性及學生素質分析,訂定「春暉專案」執行計畫及工作重點,確實規劃工作期程管制表,落實推動「春暉專案」重點工作。


()指派專責人員,清查藥物濫用、吸菸、酗酒、嚼食檳榔等行為之學生並建立輔導名冊(愛滋病感染學生之通報及輔導依相關法令辦理),依三級預防策略結合地區衛生醫療單位實施輔導及矯正戒治教育。


()學校應於「健康與體育」領域課程內之適當單元施教1堂課以上反毒認知教學。


()學校應利用教師進修時間或終身學習機制,辦理或鼓勵教師參加藥物濫用研習課程,每年至少2小時,使全體教師均有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基本概念。


()每年度依據教育部及本府訂頒各項實施規定及專案宣導,密集規劃辦理宣教,透過活潑、多樣化活動,建立學生正確認知。


    三、配合雲林縣校外會執行要項:


    ()全力推動「防制學生藥物濫用三級預防」工作,建立「學生藥物濫用輔導諮商網絡」,訂定「防制學生藥物濫用三級預防實施計畫」,據以落實執行。


()持續辦理「反毒宣講團」巡迴校園宣教,宣教對象置重點於沿海地區之高關懷學生家庭,藥物濫用高危險群學生、國中小教師;宣教方式力求活潑化、多樣化,以提昇宣教成效。


()落實愛滋病防治教育,並結合民間資源,推動各式宣教活動,提昇學生正確認知,以預防感染愛滋病。


()配合教育部採購「快速檢驗試劑」分發國中小使用,提昇臨時檢驗成效並辦理「特定人員尿液篩檢」工作。


() 配合教育部每年5月辦理「藥物濫用防制」認知檢測(相關規定另頒),抽測結果函知國中小,就認知率較低之題目及態度題所顯示之學生認知加強宣教。


()充分利用教育部補助國中小及民間團體結合社區資源辦理「春暉專案」宣教活動,擴大宣教層面。


()配合教育部春暉工作評鑑及統合視導行程,督導國中小春暉專案執行成效及個案輔導辦理情形,並適時辦理績優獎勵。


   四、落實「反毒教育具體策略」:


()持續落實國中小學校反毒教育課程。


()加強國中小學校學生濫用藥物防制清查作為。


()持續辦理學生濫用藥物危害認知測驗。


()落實反毒教育委員會功能,積極整合各界反毒資源。


()國中小訂定「防制學生藥物濫用三級預防實施計畫」,


()運用「校園學生使用毒品篩檢量表」篩檢高危險群學生,依三級     預防措施落實對中輟生、非法出入娛樂場所、高危險群及濫用藥物學生之通報及輔導作為,以有效防制學生藥物濫用。


拾壹、經費:由本府九十七年度預算,支付新台幣四十一萬元整。經費分配,詳如經費概算附表。


拾貳、獎勵:本計畫工作人員獎勵事項,俟各項活動辦理完竣後,由承辦單位報陳縣府敘獎。


拾參、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補充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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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 : 雲林縣教育處 承辦 : 雲林縣反毒資源中心學校~崇德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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